彰化監獄監外受刑人借如廁翻牆逃逸 檢警迅速動員 24小時內回籠(圖/地檢署提供)

記者蕭麗鳳/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於今年3月13日上午接獲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傳真行文,該監於是日11時05分許,接獲作業廠商通知自主監外作業人員受刑人朱漢宗假借如廁之際翻牆,獄方獲報後旋即派員確認朱嫌於該日10時27分翻牆逃逸。

彰化地檢署立即啟動執行人犯脫逃通緝處理流程,第一時間通報轄區彰化縣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脫逃所在地警分局,啟動查捕逃犯作業,並迅速就執行案件分出112年度執更字第207號案件,於同日13時40分發布執行通緝。另指派林裕斌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朱嫌涉犯脫逃案件。經檢、警迅速動員全力查緝 ,由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員警於14日上午10時,在彰化縣永靖鄉某處田地,將逃監受刑人朱漢宗查緝到案。

本件人犯脫逃案件,經監、檢、警迅速掌握通報,並即時全力動員偵辦,於24小時之內即將朱嫌查捕歸案。初步了解,朱嫌因個人因素,假借如廁之際逃離自主作業場所。而監外自主作業能改變受刑人勞動習慣,使其就將來重新復歸社會作好準備,不論對受刑人及其家庭、社會,均能有正面意義。本署將迅速釐清本案,不論是個人因素或管理因素而致生脫逃事件,均將全面檢討策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