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麗鳳/彰化報導
為減輕新住民家庭的育兒照顧壓力,政府自今(115)年起放寬外國籍父母在臺停留規定,符合一定資格者最長可停留1年,協助家庭度過育兒與生活適應的重要階段。近日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受理一件越南籍祖母申請延長停留案,讓新手爸媽在育兒路上不孤單。
已歸化為我國籍的新住民小陶(化名)去年迎來家庭新成員,但因正值服兵役期間,無法在家協助照顧,讓獨自面對育兒挑戰的新手媽媽備感壓力。因此,小陶的越南籍母親於去年11月不遠千里來臺,協助媳婦坐月子,並照料剛出生的孫女;然而,隨著6個月的簽證期限即將屆滿,小陶一家開始擔心,若阿嬤離臺,家中唯一的後援將中斷。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獲悉後,告知新施行的友善政令,並協助越南籍祖母順利申請再次延長停留,陪伴孫女成長至週歲前,讓這份跨國親情得以在臺延長駐留,成了小陶一家最溫暖的及時雨。
▲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陪伴新住民度過育兒與生活適應的重要階段。(圖/移民署彰化提供)
本次新制重點在於放寬外國籍父母來臺停留規定,外國人持停留期限在60日以上、未經簽證核發機關加註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的有效停留簽證來臺,且其子女「已在臺設有戶籍」,並符合「懷孕」或「育有2歲以下子女」等條件者,可在臺停留期限屆滿前,向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延長停留,總計最長可停留1年,讓外籍父母能在子女最需要協助的時刻來臺陪伴,提供即時的家庭支持。
▲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受理申請案件,並宣導友善政令。(圖/移民署彰化提供)
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站主任陳駿璿表示,今年度施行的放寬規定,正是接住新住民的實際需求,讓跨國親情不因距離中斷,也讓每個家庭都能安心迎接新生命的到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