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示意圖

立法院院會日前正式三讀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象徵台灣在科技治理與數位法制領域邁出關鍵一步。這項立法不只是回應人工智慧快速發展所帶來的挑戰,也反映政府試圖在產業創新、社會信任與風險管理之間建立長期穩定的制度架構。數位發展部指出,法律的核心宗旨在於促進以人為本的人工智慧研發與產業發展,並建構安全且可預期的應用環境,藉此落實數位平權並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人工智慧基本法的通過,為台灣 AI 發展建立了明確的法制基礎。條文中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國科會,同時要求數位發展部參考國際標準與規範,推動與國際接軌的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並以風險為基礎訂定管理規範。這樣的制度設計,讓政府得以扮演規範制定與跨部會協調的角色,也為產業提供清楚的行動邊界,協助相關領域自行發展產業指引與行為規範。

從立法歷程來看,這部法律並非倉促成形,而是歷經多年的政策醞釀與跨界討論。隨著人工智慧技術在近年快速成熟,國科會自 2024 年起即展開法案草擬作業,過程中多次徵詢產官學界意見,並透過專家會議累積共識。行政院也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針對法條內容進行反覆討論,並於 2024 年 7 月 15 日完成草案預告。2025 年起由數位發展部接手推動立法進程,同步研議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立法院委員自 2025 年 4 月起召開多場公聽會與審查會議,透過密集溝通與修正,讓法律內容逐步趨於完整。

人工智慧基本法明確揭示政府推動 AI 研發與應用時應遵循的 7 大原則,涵蓋永續發展與社會福祉、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資安與系統安全、透明與可解釋、公平與不歧視,以及責任與問責。這些原則共同指向一個核心方向,也就是人工智慧的發展不僅是技術競賽,更必須納入社會公平、環境永續與民主價值的考量。在實務執行上,政府被賦予提供教育與培訓的責任,以降低數位落差,同時要求建立必要的資安防護與資訊揭露機制,確保 AI 系統運作具備可理解性與可追溯性。

配合立法目標,政府也規劃透過預算與政策工具,實質推動台灣 AI 產業發展。相關措施包括寬列人工智慧預算,辦理產業獎補助與優惠方案,提供創新實驗環境,促進人才交流與基礎設施建置,並逐步建立完整的資料治理機制。這些作法的核心目標,在於為台灣 AI 產業打造一個制度清楚、創新友善且風險可控的發展生態圈。

人工智慧基本法上路後,政府角色不再只是技術推廣者,而是跨部會協調與治理設計的平台。透過這套制度,台灣有機會在既有的半導體製造優勢之上,進一步發展軟硬整合能力,讓 AI 不只停留在算力與設備層次,而能轉化為具備社會信任與國際競爭力的應用成果。在人權保障與數位平權的制度前提下,台灣 AI 發展正式進入以治理支撐創新的新階段,這也將成為未來產業轉型與國家競爭力的重要關鍵。

本文作者:楊聰榮(ESG碳減量聯盟理事長/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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