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警方開出蘇花改第一張龜速罰單。(圖∕宜蘭縣警局提供)

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蘇花改主線路段自今年6月20日起調整行車速限,最高速限從時速60公里提升至70公里,但也定出最低速限50公里。宜蘭縣警局自7月1日起亦針對最低速限正式執法,4日下午就在觀音隧道內,舉發一輛時速僅46公里的龜速車,並開出史上第一張蘇花改龜速罰單,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宜蘭縣警局指出,該輛龜速車是於7月4日下午3時17分於台9線(蘇花改)南下134.5K觀音隧道內,經員警以手持式雷射測速槍測得時速僅46公里,低於最低速限50公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舉發,開出首張蘇花改龜速車罰單!再經員警攔查發現,駕駛人駕駛執照業經吊銷卻仍駕車,遂依同法第21條舉發,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另在超速行駛的取締案件,從6月20日起至7月5日止,該局共舉發汽車駕駛人行駛蘇花改時速高於80公里以上者,計有482件。

警方表示,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最高速限設有10公里寬容值,但最低速限則無寬容值,惟如遇車流量大或事故導致塞車情形,則考量實際車流情形不予舉發。縣警局呼籲駕駛朋友務必遵守行車速限,避免當「路隊長」龜速行駛,員警將不定時編排勤務取締龜速車,維持整體車流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