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噪音車,竹縣固定式噪音照相大執法。(圖/簡舒祺攝)

新竹振道/記者簡舒祺/新竹報導

為了提升居住品質,改善噪音車輛擾民,新竹縣環保局自去年3月起,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正式上路後,共取締了23輛車,今年持續擴大成效,針對噪音車重點區域,竹北市中華路北上路段1處,設置全縣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

提醒民眾,「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稽查」是偵測整台車輛行駛分貝,民眾只要遵守三不原則,「不超速、不改裝、不不當操駕」就不會有超標的疑慮。

依據「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規定,道路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聲音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70公里路段,聲音管制標準則為90分貝,若超過管制標準,將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到3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