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潘文忠說明境外生返台就學的「三個原則、兩個標準作業程序」。(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記者楊淨嵐∕台北報導

針對境外生返臺就學事宜,教育部經多次跨部會討論及研商,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評估各國疫情等級風險及國內防疫能量,同意優先開放11個低風險國家與地區,且須現居於該些國家及地區之境外生入境,並優先安排至校外防疫旅館完成檢疫程序後再返校就學。

教育部長潘文忠17日出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時表示,優先開放的11個低風險國家/地區為:越南、香港、澳門、泰國、帛琉、澳洲、紐西蘭、汶萊、斐濟、蒙古、不丹。教育部提出「三個原則、兩個標準作業程序」,以確保境外生有序入境。

一、境外生返臺三個原則為:(一)優先開放指揮中心「低風險國家/地區」名單之境外學生入境。(二)在符合「低風險國家/地區」中,以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優先入境,並視其入境後檢疫情形,再依序分順位批次放寬其他舊生及新生入境。(三)安排學生入境後,優先入住校外防疫旅館。

二、由各大學提送入境名單及檢疫場所規劃並經教育部確認後,依照兩個標準作業程序,讓境外生安全有序入境:(一)境外生抵達臺灣前─入境名單實名報核、確認檢疫場所、班機調查及簽證核發等標準作業程序。(二)境外生抵達臺灣後─機場邊境管制、單一報到櫃檯、防疫交通接送、安排檢疫場所等標準作業程序。

教育部表示,將定期請指揮中心提供可准予開放之低風險國家/地區更新名單,再據以執行安排境外生依順位分批次入境等相關作業。亦將持續檢視境外生入境檢疫情形,再評估依序放寬其他入境對象,確保在防疫優先前提下,安全有序的讓境外生返臺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