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Nov. 19, 2021 (GLOBE NEWSWIRE) — 為何:全球投資者權益律師事務所 Rosen Law Firm 提醒在 2016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4 日(包括首尾兩天)期間(「集體訴訟期間」)購買 Meta Platforms, Inc. 原名 Facebook, Inc. (NASDAQ: FB) (「Facebook」) 證券的購買者注意 2021 年 12 月 27 日是公司發起的證券集體訴訟的主要原告截止日期的重要日子。
何事:如果您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了 Facebook 證券,您可能有權獲得賠償,而無需支付任何自付費用或通過應急費用安排產生的費用。
下一步如何:要參與 Facebook 集體訴訟,請前往 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176.html 或致電 Phillip Kim 先生,免費電話:866-767-3653 或發送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或 [email protected] 了解集體訴訟詳情。集體訴訟經已提出。如果您希望擔任首席原告人,請務必於 2021 年 12 月 27 日或之前向法院申請。首席原告人是代表集體訴訟中其他成員指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何選擇 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者選擇在領導角色方面有成功記錄的合格法律顧問。通常,發佈通知的公司沒有可比擬的經驗、資源或任何有意義的同行認可。選擇律師時要明智。Rosen Law Firm 為全球投資者代理法律事務,專注於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衍生訴訟方面的業務。Rosen Law Firm 針對中國公司達成了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和解。2017 年,Rosen Law Firm 在 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 的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數量排名中位居第一。自 2013 年以來,公司每年都位列前四,為投資者收回了數億美元。僅在 2019 年,公司就為投資者取回超過 4.38 億美元。2020 年,創始合夥人 Laurence Rosen 被 law360 評為原告律師協會的巨人。本事務所的許多律師都獲得 Lawdragon 和 Super Lawyers 的肯定。
本案詳情:根據訴訟,被告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作出虛假及/或誤導陳述及/或未能披露:(1) Facebook 歪曲了其用戶增長;(2) Facebook 知道或應該知道,重複帳戶在其增長中所佔的比例比其聲明多,並且應該就重複帳戶對 Facebook 用戶群和增長的影響提供更詳細的披露;(3) Facebook 沒有提供一個公平的言論平台,並透過其 Cross Check/XCheck 系統定期保護高知名度的用戶;(4) 儘管知道他們使用 Facebook 平台,但公司未能對販毒集團、人口販子和暴力組織作出有意義的回應;(5) Facebook 一直致力吸引青春期前兒童使用其平台和服務;和 (6) 因此,被告的公開聲明在所有相關時間都是嚴重虛假和誤導。當市場得悉真實詳情時,訴訟聲稱投資者遭受損失。
要參與 Facebook 集體訴訟,請前往 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176.html 或致電 Phillip Kim 先生,免費電話:866-767-3653 或發送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或 [email protected] 了解集體訴訟詳情。
集體訴訟尚未獲得確認。在集體訴訟獲得確認之前,除非僱用律師,否則您並不會獲得律師代理。您有選擇律師的權利。您也可以作為集體訴訟缺席成員,並在現階段不採取任何行動。投資者獲取未來任何潛在賠償份額的資格不取決於是否擔任首席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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