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實施新制,要求工地必須保留至少1.2公尺寬的行人安全廊道,讓民眾通行更安全。(圖/林睿峰攝)

記者林睿峰/桃園報導

走在人行道卻被工地圍籬擋住,只能冒險走上馬路,這樣的情況未來可望改善。桃園市政府6月起實施新規定,要求工地必須保留至少1.2公尺寬的行人安全廊道,讓民眾通行更安全。

桃園近年建設快速發展,不少工地圍籬占用人行空間,造成行人被迫與車爭道。桃園市政府修正建築施工管理規定,6月起正式上路,要求都市計畫區內的建築工地,必須沿著圍籬設置淨寬1.2公尺以上、淨高2.4公尺的行人安全廊道,並加裝照明及防墜設施,保障通行安全。

除了保留行人空間外,位於路口轉角6公尺範圍內的工地,圍籬也必須採用可透視材質,減少轉彎車輛與行人的視線死角。

新制也納入校園周邊施工管理及防災機制,部分大型工地未來還需導入智慧噪音監測設備,提升施工透明度。若業者未依規定辦理,最高可開罰9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