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指派三星鄉公所主秘江淳銘代理鄉長職務。(圖∕三星鄉公所)

地方中心∕宜蘭報導

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因案停職,宜蘭縣政府5月8日接獲地方法院判決文件,即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判決之日115年4月21日起停止其鄉長職務。為利三星鄉鄉務推動,縣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指派鄉公所主任秘書江淳銘代理三星鄉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