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莫沛宇/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於本月26日宣判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應柯文哲審理期間之聲請,北院於今(31)日上午10時,正式於官方網站公開播送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之法庭錄音、錄影。此案也成為《法院組織法》修正後,准許公開播送裁定的全國首例。

台北地方法院於今(31)日上午10時,正式於官方網站公開播送柯文哲京華城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之法庭錄音、錄影。
台北地方法院於今(31)日上午10時,正式於官方網站公開播送柯文哲京華城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之法庭錄音、錄影。

北院指出,為因應《法院組織法》中「公開播送的時間,至遲不得逾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之規定,院方已將相關影音檔案整理完畢,並於官網「便民服務」中建置「法庭公播」專區(https://tpd.judicial.gov.tw/tw/lp-11915-151.html),供民眾上網觀看。北院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為社會高度矚目案件,因此裁准聲請;但考量若採即時公開播送,恐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故規定於宣示或公告後事後播出,以便必要時得以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識別個人之方式處理。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於本(3)月26日宣判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於本(3)月26日宣判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翻攝自YOUTUBE@臺北地院刑事科)
 

針對未獲准「即時」公開播送,柯文哲與同案被告沈慶京、會計師端木正均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同原審敘明事後播送之理由並無不當,駁回柯文哲與沈慶京的聲請確定。不過在端木正部分,高院認為其涉犯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依規定屬不得公開播送案件,原審依職權裁定此部分公開播送尚有違誤,因此認定端木正抗告有理由,將該部分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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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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