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台南安南區某安親班傳霸凌,6歲孩子被11歲學長強迫吞下約3公分磁鐵。對此,教育局指出,針對吞食磁鐵異物的學生,學校將持續進行關懷並提供後續輔導措施。

翻攝自林燕祝 / FB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在臉書發文,指出剛陪同家長完成筆錄。每一次接到霸凌事件,心裡都非常難過,但更令人痛心的是公部門消極的處理態度。本案於27號發生,30號家長向我陳述,安親班表示監視器磁碟已毀損,而她6歲的孩子竟被11歲的學長強迫吞下約3公分的磁鐵。進一步向教育局了解後才發現,相關單位竟完全未進行通報。對此,我將全程陪同家長,追究相關責任,絕不退讓。

翻攝自林燕祝 / FB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指出,針對近日社群平台反映,臺南市安南區某補習班1月27日下午疑似有生對生衝突,以致學生有吞食磁鐵異物情事。教育局表示,本案該補習班業者未於24小時內主動通報,而是由家長於1月29日上午以簡訊告知該班導師,小孩在補習班遇到一些事,有跟警察局備案處理,經導師向補習班詢問發生何事後,才向教育局通報。
學校於獲悉補習班疑似發生學生間衝突並導致有學生吞食異物後,已依程序完成校安及社政通報。教育局亦隨即至該補習班進行稽查,發現該補習班有違法兼辦課後照顧班,且未依規定聘任教職人員等2項違規事項,將會立即依法裁罰。此外,該補習班於事件發生後也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1項規定於24小時主動通報「遭受其他傷害」案件,也將移請社會局裁處。

翻攝台南市政府
教育局表示,本案係由學校導師於1月29日上午接獲疑似被行為人家長訊息,惟當下訊息僅有「老師寒假打擾了、因為學生在補習班遇上一些事情、目前有先跟警察局備案處理」之文字,而後導師隨即回訊並嘗試聯繫家長,但未獲家長即時回應。導師覺察有異,旋即主動於29日下午致電補習班教學人員,才從補習班老師口中得知有學生吞食磁鐵事件,並告知學務主任。校方在獲悉屬校外生生衝突事件後,於30日完成校安及社政通報,通報時間符合24小時期限之規定。
教育局說,於30日獲悉事件後,隨即派員至補習班進行稽查,現場有查獲7名國小學生在補習班2樓午休,屬「生活照顧」之安親範疇,已明顯有「違規經營課後照顧」之事實,將依兒少權法第76條第2項及第105條第1項規定,裁處負責人新臺幣6至30萬元罰鍰。另於現場對教學人員進行身分查核,發現補習班並未於補習班管理系統中申報該師名冊,屬「違規聘任教職人員」,也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規定對補習班裁處5至25萬元罰鍰。針對該補習班業者或教學人員,未在24小時內主動通報學生有吞食磁鐵情事,因涉及兒少權法第100條規定,將會移請社會局依規定裁處6千至6萬元不等之罰鍰。
教育局補充說明,本案學校與家防中心於1月31日已主動請家長提出霸凌申請及向警局提出司法告訴。目前學校已組成霸凌調查小組啟動調查及調和程序。針對吞食磁鐵異物的學生,學校將持續進行關懷並提供後續輔導措施。
教育局重申,立案的補習班不得違法兼辦課後照顧班業務,針對聘用之教學人員也應於聘僱前登錄於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中並經本局核准。呼籲業者必需確實依法辦理補教業務,並妥善照顧好每位學生的身心健康。同時也提醒家長,如有立案補習班兼辦課後安親班業務,家長有疑慮皆可直接向教育局查詢或檢舉,教育局將會立即進行查處,以確保學童在安全的環境中學習。
延伸閱讀:
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以上新聞投稿內容由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全權自負責任,若有涉及任何違反法令、違反本網站會員條款、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將一概由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承擔法律及損害賠償之責任,與新頭條Thehubnews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