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新北報導】新北市海山分局員警昨(29)日攔查1輛行跡可疑自小客車,該車拒檢加速逃逸,一路闖紅燈、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員警追至板橋區三民路二段將該車攔下,員警使用警棍拍打車子喝令加駛下車,但駕駛仍不下車並加速逃逸,警方考量當時係下班交通尖峰時段,顧及往來人車安全未再繼續追捕,隨即據車號碼以車追人,以查出車主身分及住處,將通知到案說明,全案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究辦。  

 

海山分局員警攔下自小客車用警棍敲打車窗喝令駕駛下車,但該車隨即加速逃逸。翻攝畫面

 

海山分局表示,該分局埔墘所員警於9日18時至20時執行巡邏勤務,18時55分板橋區三民路二段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形跡可疑,遂上前盤查。該部自小客車拒檢逃逸,並直行左轉中正路往中和方向逃逸,經員警攔下欲盤查時仍拒檢逃逸,埔墘所員警未在後緊追,避免造成往來人車危害。針對該自小客車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危險駕車、闖紅燈及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違規行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第1款、第53條第1項及第42條掣單告發,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員警攔下違規自小客車喝令駕駛下車。翻攝畫面

 

海山分局表示,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危險駕車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闖紅燈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員警追捕拒檢自小客車(紅圈處)。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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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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