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駕駛左轉時與直行雙載機車發生碰撞,機車後座女子送醫治療7天後不治死亡,法院判駕駛有期徒刑6月。

翻攝自YT
根據判決,民國113年9月4日17時14分許,莊男駕駛自小客車,沿臺南市中西區民權路內側車道由西往東行駛,途經該路與和緯路口作左轉時,適17歲印尼籍陳男駕駛機車,附載印尼籍溫女,沿民權路外側車道對向駛來。莊男應注意且能注意而疏未注意讓直行車先行。陳男亦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致兩車在路口撞及,溫女受傷,經送醫於113年9月11日因頭部外傷顱內出血不治死亡。
審酌莊男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道路,竟疏未注意讓直行車先行,因而肇致本件車禍事故,使被害人溫女因而死亡,被害人之家人更遭逢喪失至親之痛,其行為實屬可責,惟念其犯後自首,復於本院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另其於本件事故發生之肇事責任,經鑑定後為主因,復於審理中已與告訴代理人達成調解,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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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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