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行政院會今(26)日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項法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包含在公園、車站等公共場所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以網際網路公開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等。

翻攝自行政院網站
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
(一)沒入供違反本法行為所用之物之範圍,將「以行為人所有者為限」修正為「不問屬於何人所有」。(修正條文第22條)

翻攝自行政院網站
(二)對於在公園、車站等公共場所,以旗幟、標語等相關物品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我國主權之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予以處罰。(修正條文第64條)

翻攝自行政院網站
(三)以網際網路公開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我國主權之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內政部得令相關網路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採取特定處置或措施,及不遵行該等處置或措施之處罰。(修正條文第64條之1)
延伸閱讀:
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以上新聞投稿內容由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全權自負責任,若有涉及任何違反法令、違反本網站會員條款、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將一概由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承擔法律及損害賠償之責任,與新頭條Thehubnews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