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加沙颱風主要影響臺灣期間為22日至24日。圖/中央氣象署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氣象預報,颱風「樺加沙」可能於21日(星期日)下半日發布海上颱風警報,主要影響臺灣期間為22日至24日。為因應輕度颱風樺加沙可能發布警報,行政院19日召開前置情資研判會議,要求各部會務必嚴陣以待,積極落實各項防颱整備措施。也呼籲民眾隨時注意最新天氣資訊,避免前往山區、河邊、海域等危險場所,並配合政府指示進行必要的疏散避難,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行政院表示,考量目前雲嘉南地區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仍持續進行家園重建工作,仍請督導地方政府,加強修繕房屋帆布加固作業,並針對前次受損居民及災害弱勢民眾,預先整備預防性安置措施。另因應可能於假日發布海上颱風警報,請各機關單位保持聯繫,依標準落實應變機制。

針對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行政院強調本次預估累積降雨可能達到溢流水位,請農業部務必落實水位、壩體及即時雨量等監測作業,督導地方政府應依降雨預估值積極落實各項整備應處措施,並儘早啟動應變組織之運作。另與內政部、國防部、原民會及衛福部與地方政府保持密切聯繫,依預警訊息儘早啟動疏散撤離作業。

行政院指出,針對颱風可能帶來的風浪、強降雨及坡地災害,請內政部督導地方政府儘早開設應變中心並劃設警戒區,以利海委會執行勸導舉發。同時,請交通部針對近岸12海浬發布海上警戒,交通部及農業部通報海上作業船隻儘速進港避風。另外,已請內政部結合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易成孤島地區加強通訊整備措施,強化通訊韌性確保災害發生時通訊管道暢通,並請經濟部及交通部預置救災機具以利災時快速應處。

行政院表示,交通部應針對受颱風影響地區之易致災公路路段及軌道設施邊坡落實雨量監控,並搭配告警機制提早啟動防災應變。針對可能因災停駛的陸、海、空交通運輸,亦已預劃配套疏運措施。同時,因應颱風情資,內政部、交通部、農業部及退輔會等所屬國家公園、風景區與農場等遊憩地點,應儘早進行休閉園並運用多元管道週知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