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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雲林房東在浴室內偷裝密錄器,偷拍女房客如廁、盥洗,雲林地方法院判有期徒刑10月。
80歲張姓房東與3女為房東及租客關係,房東於民國112年12月22日,進入位於雲林縣C女租屋處2樓浴室內,持密錄器以黑色布條掩蓋後放置於置物架,分別於112年12月22日、112年12月25日、113年1月7日、113年1月11日,以錄影方式竊錄C女如廁、盥洗之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
房東另於113年5月20日時,進入位於雲林縣A女、B女租屋處之2樓浴室內,持密錄器以黑色布條掩蓋後放置於置物架,分別於113年5月20日、113年5月23日,以錄影方式竊錄A女洗漱、B女如廁之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A女見房東自租屋處浴室離開並發現置物架上密錄器當場報警。
被告是藉由本身為房東的身份在浴室裝設攝影功能等器材,利用被害人最沒有防備的時候下手,極為可惡,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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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