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騎機車經過服飾攤扯下攤架上短褲逃逸。翻攝畫面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西區向上市場某攤位服飾遭竊兩件短褲,損失約3千元。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一名女子騎機車停在攤位前未熄火、未下車,徒手扯下兩件黑色短褲後夾在腿上隨即加速逃離。警方以車追人查出竊嫌為44歲王姓女子並通知到案。王女在警詢時辯稱「我不太記得,吃憂鬱症藥十幾年了,應該是我買的吧?」警方將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女子騎機車行竊。翻攝畫面

 

檢方審酌全案監視器畫面及證據,認定王女行為明確,並不因其辯稱「記憶斷片」而免責,於8月20日依刑法第320條竊盜罪起訴。警方強調,雖竊取物品價值不高,但行為影響市場攤販安寧與商譽,必須依法追訴。第一分局提醒,監視器即是真實的「記憶還原器」,再怎麼聲稱忘記或誤以為「已經買過」,都難以掩飾犯罪行為。精神壓力或健康問題應尋求正規醫療協助,切勿淪為行竊藉口。警方將持續加強市場巡邏,保障店家與民眾的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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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