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公務車載劉姓科長回家。翻攝畫面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消防局一名劉姓科長,遭爆料從2023年起利用職務之便公車私用,請同仁駕駛勤務車載他回家,甚至還附上劉姓科長似喝醉酒,被人欃扶回家的畫面。台中市消防局副局長楊元吉表示,初步了解劉姓科長因為住在海線地區,應是查勤等公務結束後因為時間太晚順道載他回家,至於是否另有公車用情事待調查,至於被人欃扶回家初步了解是參加義消晚會,畫面看來是有喝酒但並未開車,有無違反相關規定待了解。

 

劉姓科長(紅圈處)被爆酒後請同仁開車載回家。翻攝畫面

 

楊元吉表示,勤務車只能公務使用不能私用,每次出勤都要登記,至於劉姓科長被拍到搭勤務車回家,初步調查是公務結束同仁順道載他回海線的家,如果是專程載他回家就有疑慮;至於被人欃扶回家,楊元吉說,初步了解是參加義消行程的公務行程,當天應是參加晚會,劉姓科長看起來有喝酒但沒有開車是仁接送,至於是否有違反規定?楊元吉再次強調,依規定公務車就是要執行公務,不能私用。 

閱讀原文

延伸閱讀:

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