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保局進行垃圾成份採樣分析作業。(圖∕環保局提供 )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由於花蓮縣未設置焚化爐,所產生的垃圾僅能於縣內掩埋場進行掩埋或轉運至宜蘭利澤焚化爐焚燒,囿於利澤焚化爐歲修整改中,每天協助處理花蓮垃圾焚化配額量由150公噸遽降至10公噸,且花蓮縣掩埋場也趨於飽和,大多鄉鎮市的生活垃圾因此無法送去焚化,僅能暫置於掩埋場,目前初估全縣垃圾堆置量約為3萬公噸,產生後續環境汙染問題,因此,為減緩花蓮縣垃圾問題,應加強推動垃圾分類及源頭減量,來降低生活垃圾產生量。

▲花蓮縣環保局進行垃圾破袋稽查。(圖/環保局提供)

花蓮縣109年平均每人每日垃圾量為1.24公斤,在全台22個縣市中,排名第五,且依照去年度各鄉鎮市垃圾組成採樣分析,可回收物佔37.85%,其中又以廚餘佔比最大,顯見如落實垃圾分類,將可有效降低生活垃圾。

此外,花蓮縣環保局歷年均推動各項資源回收及源頭減量活動,110年將加強辦理校園及觀光景點宣導,提升學童及民眾資源回收觀念,如有宣導需求請洽:03-8230885林小姐;並於各大活動提供餐具租借服務,且訂定餐具借用要點,供公民營單位免費借用,如有餐具租借需求請洽:03-8230007王先生,另,也將配合政策優先推動政府單位辦理會議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另爭取花東基金規劃設置環保餐具清洗中心,提升店家使用重複性餐具之意願,也將推動至少300家業者提供自備餐具優惠,外送或外燴業者使用重複性餐具等,冀期達到一次性餐具減量之目的。


▲花蓮縣環保局不斷宣導落實垃圾分類的重要性。(圖/環保局提供)

針對目前轄內垃圾問題,花蓮縣環局也與台灣水泥有限公司簽訂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促參案,於109年12月通過第四次環差審查大會,目前規劃設計每日可處理一般廢棄物200公噸,將要求業者盡速申請相關證照及許可,預計111年底前完成試運轉,屆時將可全面去化本縣產生的一般廢棄物。

為解決垃圾問題,花蓮縣環保局110年將針對垃圾產出量最高的區域,依照垃圾清運路線,加強民眾、餐飲業及旅宿業資源回收宣導作業,並按季進行垃圾組成調查,了解垃圾中可回收物種之比例,再針對性地進行宣導,後續則加強垃圾破袋作業,如屢勸不聽者,將進行裁處,也將請各公所配合加強破袋稽查,因此,環保局呼籲鄉親,應確實做好垃圾分類,避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被處以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款。

環保局長饒忠強調,花蓮縣垃圾問題逐漸浮現,需要鄉親加強進行資源回收工作,減少家戶垃圾產出量,大家攜手做環保,花蓮是我們的故鄉,好山好水的花蓮需要大家的努力,共同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一起為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