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今年擴大辦理8至11層住宅大樓應申報公共安全,申報期限到3月底。

記者林睿峰/桃園報導

為了確保高樓層集合住宅公共安全,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今年擴大辦理8至11層住宅大樓應申報公共安全,申報期限至113年3月底,建管處表示,如果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依法最高將罰款30萬元。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今年擴大辦理8至11層住宅大樓應申報公共安全,自今年1月起通知全桃園須申報之住宅社區,配合提出公安申報,申報期限只到3月底,建管處提醒,若社區未依時間內申報或申請展延,將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裁罰新台幣6至30萬。

透過定期的公安申報制度,經由專業機構確認社區建築物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規定,例如防火門年久失修導致閉合問題等常見缺失加強檢視,以保障民眾逃生安全無虞,另一方面,市府建管處針對公寓大廈修繕也有相關補助計畫。

無論是公共安全申報或是大廈修繕補助計畫,主要都是針對民眾居住安全作為優先考量,若是集合住宅社區如真的來不及申報,也務必辦理展延,相關問題也可洽建管處進行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