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現場發現紅水污染情形。(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新北市環保局於25日接獲民眾通報三峽溪出現一抹紅色廢水,即派員前往稽查,經循線查獲位於附近的岩本有限公司於漆料調配後清洗相關器具時,未妥善收集廢水導致污染三峽溪,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稽查人員查獲業者因清洗漆料調配器具,致污染三峽溪。(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說明,昨日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到場查察,於新北市三峽區民權街149號旁三峽溪發現溪水呈紅色,沿水路回溯訪視周遭,並翻越沿線各種障礙物追查後,發現一棟建築物的出水口有紅色顏料殘留痕跡,稽查員稽查發現位於建築物1樓的岩本有限公司工作室內置放調配紅色漆料之器具,業者坦承稍早調配漆料時,因清洗相關油漆桶等器具未妥善收集廢水,導致殘留油漆流入三峽溪污染環境。此舉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百萬元以下罰鍰,稽查員當場告發並命其立即清除改善,以避免污染持續發生,業者於當天已將未進入三峽溪之殘留漆料及廢水盡可能收集,並以大量清水稀釋,避免影響水體環境,環保局後續於26日巡查時已完成改善無污染情形。

業者表示,平常都是以廢布吸收廢漆料,昨日貪圖一時方便,才會以水沖洗,沒想到會因此造成水體污染,感到十分抱歉,爾後將嚴守法規不再犯。環保局再次呼籲,丟棄廢油漆時須以吸水性報紙、廢布等吸收後,妥善包裝並防止溢出;如為民眾自行使用漆料粉刷,廢油漆應以專用垃圾袋盛裝交垃圾車處理;可回收材質之油漆桶罐,請將其交付資源回收車,切勿用水清理,以免造成水體污染。

▲業者當日已以大量清水稀釋,避免影響水體環境。(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表示,本次污染事件感謝民眾即時通報,才能讓稽查員在最短時間到場,並透過殘留現場的跡證去溯源,順利查到排放源頭。因水污染之發生常稍縱即逝,查獲不法之機會有如與時間賽跑,民眾若有發現污染事件時,請即時逕撥1999市政服務專線,環保局將即時派員處理,一旦查獲污染業者,將採嚴查重罰以阻止破壞環境之行為,並維護新北良好之環境品質,再次呼籲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非法排放廢水,挑戰政府鏟除不法業者之決心。

環保局補充,三峽區境內河川流域長且範圍廣,僅靠稽查人力巡檢效率及破案成效不彰,為了全力守護三峽河川,自112年起已針對曾見汙染河段加設即時監視器影像監控,並採分段監控,即時回溯鎖定污染區段之作法,以期能加速查獲污染源,雖難以全面架設監視器密集監控,但結合民眾及巡守隊之力量,即時發現污染通報後,環保局搭配監視器影像回溯,可減少溯源時間,大幅提升污染查緝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