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酒後再度出門,原來係為這件事 酒駕上路零容忍仍遭警逮捕送辦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新興警分局前金所巡邏警組6月10日0時3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前金區七賢二路與自強二路口發現一機車騎士吳男(48歲)紅燈左轉遂上前攔查,舉發過程發現吳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對其施以酒測發現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隨即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經瞭解,吳男於6月9日晚間21時30分許下班後,和大學學弟相約至三民區的某酒吧聊天,席間飲用約一瓶半的瓶裝啤酒,直到23時聚餐結束後搭計程車各自返家;此時吳男接到訊息,才想起隔天要帶小孩前往遊樂園的門票還未與網路賣家拿到,便騎車欲趕往面交;員警聽聞後對其告誡雖與小孩約定重要,但因此酒駕上路,絕非愛家人的表現,全案除依涉嫌公共危險罪送辦外,另闖紅燈(左轉)部分依規定掣單舉發。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不僅需接受相關法令之裁罰,亦可能酒駕肇事致人傷亡,每個人對酒精代謝力不同,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酒駕上路,如有飲酒,可找代駕或同行未飲酒友人開車或叫計程車,以避免發生事故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