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衛生局稽查抽驗端午食品54件,僅2件與規定不符,來自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單位辦理。(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記者李佩勳/雲林報導

為確保民眾在端午佳節期間的飲食安全,雲林縣衛生局在五月初展開對粽子專賣店、超市、賣場、南北雜貨店、傳統市場和食材批發商等場所稽查和抽驗工作,共計抽驗了54件應景食品,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甜味劑、黃麴毒素、漂白劑、蘇丹色素、硼酸及其鹽類、食品中的微生物、動物用藥(乙型受體素)和農藥多重殘留分析(共411項檢測)。根據檢驗結果顯示,其中52件樣品符合相關規定,另外1件樣品蝦米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為0.14g/kg(限量標準:0.1g/kg),另外1件樣品的芥藍菜檢出農藥亞滅培濃度為2.55 ppm(限量標準為2.0 ppm),核與規定不符。經調查後追溯,這兩件不符合規定的樣品經調查並追溯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均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後續辦理。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製作或購買粽子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粽葉太綠或聞起來有硫磺味等化學藥劑或粽葉來源不明者,應拒絕購買,以免不慎購買到黑心粽葉。
2.選購粽子時,宜向衛生良好之製造或販售場所購買,並檢視粽子外表是否破損,如內容物有外漏則勿購買。
3.挑選粽子配料時,應向信譽良好之廠商購買,不宜購買來源不明之散裝品或色澤太過鮮豔之產品。
4.製作鹼粽時,應使用衛生福利部公告許可合法之食品添加物「三偏磷酸鈉」替代硼砂(冰西,是公告禁止使用的非法添加物),來維持鹼粽Q而不黏的口感。

衛生局長曾春美提醒,民眾端午佳節享用美味粽子,應把握「四少一多」原則,少油、少糖、少鹽、少醬料、多蔬果,本縣衛生局會持續加強查核,以保障食品衛生安全;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本縣食安專線:05-5339730食品衛生科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