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請牢記 「四不二記得」原則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清明節即將到來,慎終追遠清明祭袓,過年起至228連假期間,民眾陸續開始掃墓,墓地周遭樹林草木乾燥,而民眾燃燒紙錢未確實撲滅火星或自行燃燒墓邊雜草,因此常有墓地雜草火警發生,不僅讓打火弟兄疲於奔命,亦遭成空氣汙染。

為防範清明節墓地火警發生,消防局透過FB、縣府Line推播、觀昇電視及各公共場所跑馬燈等多方面宣導方式,亦協請各轄區村里長以社區廣播系統、清潔隊垃圾車廣播宣導,並於各公墓處懸掛大型宣導布條,加強提醒民眾應慎防墓地火災發生。同時,屏東縣各鄉公所也在各墓地主要出入口,設置取水點(大型儲水桶或提水袋等)提供民眾澆熄餘燼。民眾在清除雜草後應集中以垃圾廢棄處理,勿引火燃燒,稍有不慎容易波及周邊墓地與雜草,恐釀成嚴重災情與影響生命財產安全,如需焚燒紙錢,亦應在旁留意其燃燒情形並將餘燼熄滅,始可離開現場。

為此消防局呼籲在清明期間(4月1日至4月5日)大家掃墓祭祖時,請記得「四不二記得」之原則,「不」任意焚燒雜草、「不」隨意丟菸蒂、「不」讓冥紙飛揚、「不」放爆竹煙火,以及「記得」撲滅餘燼、「記得」隨手收拾垃圾,希望在替祖先掃墓、慎終追遠時,也要維護山林環境及生命財產安全。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