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起貪念拾獲皮夾侵占 卻因酒駕遭逮揪身分

【記者廖銘瑞/楠梓報導】 楠梓區日前一名民眾,在楠梓科學產業園區附近一處早餐店購買餐點時,不慎將皮包遺落於商家醬料打包區,皮包內有身分證件、信用卡及新臺幣2500元等物品,失主於是向後勁派出所報案求助,經員警擴大調閱監視器影像後,發現皮夾遭後方一名男子撿走。

楠梓警分局後勁派出所員警掌握初步線索後,不斷擴大調閱相關影像追蹤犯嫌行蹤,分析得知該涉嫌侵占男子得手皮包後,騎車往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內行進,並已鎖定車牌準備以車追人時,卻在同日2時許,鄰近翠屏派出所員警在德賢路380巷口,因46歲張姓男子邊騎車邊抽菸及有酒容酒味進行酒測,酒測值達0.28mg/l超標,被以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移送,也讓原本鎖定車號的後勁派出所員警在大數據資料庫掌握到涉嫌侵占皮包的是和酒駕張男同一人身分,據了解,張男於3月14日通知到案後表示,犯案時有喝酒,一時失慮才會侵占他人財物,詢後全案依侵占罪嫌函請臺灣橋頭地檢署偵辦。

楠梓警分局呼籲,購物離開時須再一次檢查隨身物品,尤其是隨身皮包容易因為分心而忘記帶走;同時也提醒,不論物品價值多少,侵占他人財物均觸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勿因小失大觸犯法網,留下刑案紀錄。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