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農民施用稻草分解菌肥料。(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記者蔡佳坊/嘉義報導

近日二期稻作陸續收割,嘉義縣環境保護局與農業處合作宣導,補助農民施用稻草分解菌肥料,加速翻入土中的稻草腐化,以增加土壤地力、提高稻米產量,改善露天焚燒稻草影響空氣的情形。環保局統計,今年至11月查獲露天燃燒行為並處分已有31件,相關陳情案相較107年下降51%,呼籲民眾切勿露天燃燒,共同維護空氣品質及保障民眾身體健康。

嘉義縣稻米產量全國第三,稻田面積大,早期農民在水稻收割後,習慣就地焚燒稻草,不僅污染空氣,也可能釀成意外而受罰。縣府近年來積極輔導收割後稻草處置,調查顯示有高達99%的農地為現地翻耕堆肥處理;查獲露天燃燒稻草面積約21公頃,僅占種植比例0.06%,近3年輔導農民將稻草編織成稻草蓆並再利用,鋪設於營建工地,總面積相當於「2個故宮南院」,顯示農民已建立友善環境的觀念,打造農業循環經濟,讓焚燒稻草走入歷史。


▲露天燃燒稻草行為屢見不鮮。(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台南區農業改良場助理研究員楊智哲表示,稻草收割後農民可施用稻草分解菌肥料,分解菌可加速稻草腐化並增加地力,也可將稻草交由稻草回收商再利用,或將稻草再利用於作物覆蓋。燃燒稻草使稻田內有機質都被燃燒殆盡,僅留下一些微量元素在土壤內,沒有增加土壤肥力的效果。

環保局表示,二期稻作開始陸續收割,已成立13人臨時巡查小組,鎖定縣內主要稻作種植區域,採地毯式巡查水稻收割後的稻稈農廢流向與露天燃燒情事,並運用科技化設備,如:制高點AI煙霧辨識系統、UAV空拍機、衛星遙測火點技術、及空氣品質感測器,輔助稽查,且鎖定重點熱區加強稽巡查,快速掌握污染事件,讓污染行為無所遁形。

露天燃燒若經查獲行為人,依違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若在每年10月至隔年3月空氣品質不良期間違規,更將加重處分。

環保局長張根穆說明,露天燃燒處分罰款只是一種行政手段,最終目的是希望民眾能改變露天燃燒習慣,減少空污排放。雜草、樹枝葉可就地堆肥腐化,若需大量需清除可通知公所清潔隊協助。


▲輔導農民施用稻草分解菌肥料。(圖/嘉義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