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掛牌上路,緩衝期兩年。(圖/萬世璉攝)

新竹振道/記者 萬世璉/新竹報導

現在路上隨處可見的電動自行車,從11/30號開始納管並且要附掛車牌,同時也正式名稱也改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民眾在11/30-112/12/31前申請掛牌,即可免徵300元號牌費以及150元的行照規費。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上路第一天,業者協助監理單位召回民眾進行掛牌動作,民眾現有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在兩年內完成請領車牌,否則將要受罰。

是不是所有電動自行車都進行納管,新竹市監理站副站長黃鈺萍表示,如果像是自行車有腳踏板則不需掛牌,如果是一般機車有腳踏墊的樣式,就要申請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