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打工要注意雇主有沒有少給薪水。(圖∕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記者黃俊育 / 臺北報導

暑假是打工的旺季,很多工讀生可能已經領到或即將領到暑假的第一筆薪水,打工的同學除了體驗自己賺錢的辛勞外,自身的權益也要注意喔!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打工族大多以時薪制為主,依照現行的基本工資,時薪不得低於每小時新臺幣168元,以日計薪的勞工,日薪應該不得低於每小時168元乘以單日工作時數。

勞動局特別提醒,很多雇主都誤認為以時計薪的工讀生不用給加班費,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如果工作超過8小時,就屬於加班,雇主仍須以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計算加班費。如果雇主沒有依法給付加班費,可能會被處以2萬到100萬以下的罰鍰。

例如:

  • 勞工一天工作10小時,約定工資每小時170元,當天的薪資計算方式應該為(170元× 8小時)+(170元× 4/3 × 2小時)=1,814元。
  • 如果一天工作12小時,當天的薪資計算方式為(170元× 8小時)+(170元× 4/3 × 2小時)+(170元× 5/3 × 2小時)=2,380元。

陳信瑜再次提醒,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第22條規定工資要一次全額給付給勞工;第23條規定,工資要定期給付,所以要注意薪水有沒有按時付,有沒有一次付清,最重要的是有沒有符合基本工資。

陳信瑜呼籲,若是遇到工資給付相關勞動權益問題,可利用臺北市「HELLO TAIPEI單一陳情系統」線上反映問題或諮詢,方便又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