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至連鎖飲料業、便利商店、速食店、超市購買飲料,得享5元差價優惠。(圖/台東縣環境保護局)

記者池文中∕台東報導

為推廣垃圾減量及減塑政策,環保署訂定「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1日起實施,民眾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至連鎖飲料業、便利商店、速食店、超市購買飲料,得享5元差價優惠,台東環保局提醒,如果拿一次性塑膠杯、紙杯等客觀上不再經洗滌後重複使用的裝填飲料容器,不符合環保署5元優惠的規定。

台東縣政府表示,低碳減廢的環保風格已為時尚風潮,為保護台東美麗環境,打造環境友善的減廢旅遊城市,呼籲養成自備環保杯的習慣,不僅可以減少喝飲料產生的一次性垃圾,也能幫自己荷包減輕負擔。

台東環保局日前邀請縣內連鎖餐飲業、便利商店、速食店及超市等業者,召開法規宣導說明會,解說推動一次用及塑膠飲料杯減量政策,並感謝業者配合。環保局說明,民眾若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到上述相關店內消費,業者應給予至少5元的差價優惠,連鎖業者也須配合於櫃台或門口等明顯處張貼「自備飲料杯省5元」標示,字體大小最少五公分,今日起環保局將訪查縣內各連鎖業者,宣導落實民眾自備環保杯5元優惠政策,為民眾權益把關。

環保局提醒,5元優惠需民眾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至「連鎖」的飲料店、便利超商、速食店、超市才符合優惠,如果拿一次性塑膠杯、紙杯等客觀上不再經洗滌後重複使用的裝填飲料容器,則不符合環保署5元優惠的規定。

環保局呼籲鄉親以及到台東的遊客,不要吝嗇使用您的環保杯,讓我們從源頭做起,用心與實際行動維護環境,一同響應減塑「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