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經濟部能源局提供)

記者陳愛金 / 台北報導

經濟部於28日公告「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鼓勵太陽光電廠設置儲能系統,以提高電力系統韌性,同時擴大再生能源設置量。

針對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機制,申請人需為太陽光電發電業,儲能系統則應規劃設置於已取得電業籌設或完工併網1千瓩以上的第一型太陽光電案場。

經濟部表示,為鼓勵太陽光電發電業參與儲能系統設置,經濟部透過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機制保障業者合理利潤,並以競標方式決定儲能系統輸出電能的躉購費率。儲能系統需於得標後一年內完成建置,將日間太陽光所發電力儲存至儲能系統後,於台電公司公告的夜間指定時段內,將電能輸出到電網。

經濟部強調,推動光電結合儲能建置,不僅能將部分電能提供夜間用電需求,還能適度釋放已趨飽和的饋線容量,以建置更多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具有雙重意義。以躉購費率機制推動儲能結合光電設置,為國內創新做法,預計透過本作業要點可協助建立國內市場機制,並帶動國內產業發展,為將來於太陽光電案場全面推動儲能設置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