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圖:自然保護區之南澳闊葉樹林自然保留區與坪林台灣油杉自然保留區;右圖:國土保安區之翡翠水庫崩塌地生態工法植生復育。(圖∕林鴻忠)

台灣國家森林因應生態系經營,於2004年完成林地分級分區規劃,依土壤性質、深淺、結合度分成5級;依坡度大小分成6級。土壤級及坡度級相乘,並以地理資訊系統分析結果,即為林地地位級。

依據林地地位級及相關已公告的林地區位法令,將國家森林約180萬公頃,分為如下四區:

自然保護區:以生物多樣性保育為主,包括森林自然保護區、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國家公園等,占國家森林面積43.12%;經營原則為自然演替,供長期生態研究。如南澳闊葉樹林自然保留區、坪林台灣油杉自然保留區。

國土保安區:以國土保安為主,輔以適當治理及復育,包括各類型保安林、溪流濱岸帶等,占國家森林面積37.87%,經營準則係採天然更新、混植造林、崩塌地生態工程等。如翡翠水庫崩塌地生態工法植生復育。


▲森林育樂區之台灣山毛櫸景觀。(圖∕林鴻忠)


▲森林育樂區之台灣杜鵑(左);森氏杜鵑(右)。(圖∕林鴻忠)

森林育樂區:森林配合地形、地質景觀,提升美的價值,占國家森林面積2.28%,大景觀施業以遠眺為主,考慮視覺美學,採多層次的作業法,使上層木突顯、下層木健壯;微景觀考慮近景及森林中的活動,包括地被景觀、自然步道等,宜適度刈草、修枝、疏伐及栽植原生觀花、觀葉植物並展現四季感的森林。遠景如台灣山毛櫸景觀,近景則有台灣杜鵑、森氏杜鵑等。


▲以改變樹種組成為原則的林木經營區。(圖∕林鴻忠)

林木經營區:以生態育林技術營造經濟林,林地地位屬1-3級,為土層深厚、坡度平緩易到達地區,經營原則為改變樹種組成,營造二層林、多層林,永續生產林木,提升木材自給率,降低外來材之碳排放。如台灣擦樹、牛樟二層林經營,以及柳杉帶狀擇伐、牛樟栽植、檜木單株擇伐天然更新等。

以上,依不同森林環境的價値及民眾的需求,採調適性經營,以發揮森林生態系對人類最大的服務功能為目標。(本文應邀供稿作者∕蘭陽城鄉美學基金會專業董事暨前羅東林管處處長:林鴻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