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鰻苗捕撈期將於2月28日結束,請捕撈鰻苗業者務必配合,以共同維護鰻魚資源永續。(圖/新北市漁業處 提供)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鰻魚養殖是臺灣重要的漁業產業,為維護鰻魚資源永續利用,新北市政府依據農業部「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於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於距岸3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違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漁業處呼籲捕撈漁民共同遵守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攜手守護珍貴鰻魚資源。

實施鰻苗禁漁期管制措施 守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

鰻魚飯為臺灣餐桌上常見料理之一,鰻魚身為臺灣重要經濟魚種,其中鰻苗更為鰻魚養殖產業鏈上關鍵資源,其資源量受海洋環境變化及捕撈壓力等多種因素影響,每年冬季適逢鰻苗漁汛期,便會有漁民在河口利用手抄網、小型叉手網及設置小型張網等漁具採捕野生的鰻苗,並將捕撈來的鰻苗交由養殖業者,以便後續育成,而近年國際上對鰻魚資源保育議題日益重視,為避免過度捕撈導致鰻魚資源枯竭,農業部透過季節性開放漁民捕撈,降低漁撈壓力的同時使鰻魚產業得以穩定發展。

新北漁業處表示,鰻魚資源唯有透過合理利用及管理,才能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新北市會持續輔導各區漁會向漁民宣導遵守「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及「岸際捕撈鰻苗應注意事項」等規定,以利掌握鰻苗資源利用狀況,共同維護鰻魚資源與海洋生態,同時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倘違反鰻苗禁漁期規定者,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