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一名成年男子透過社群軟體Instagram認識年僅13歲的國中一年級女生,約對方到西門町某電影館休息,對少女施以強制性交。法院審理後,台北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

AI示意圖
判決指出,男子2025年4月間透過IG結識國中女學生。5月4日,兩人原本與其他友人相約前往西門町逛街,但友人臨時未能到場,最後僅剩男子與少女單獨行動,2人到西門町某電影館休息,男子在包廂內想擁抱少女,少女表示已有男友後推開男子,使用手機透過IG傳送「你來救我,快點」、「救我」、「他要強姦我,救我,他脫褲子」訊息給友人,友人急回「我打給妳」、「快點」、「妳怎麼了」。
男子發現少女一直使用手機,就抓住少女雙手、親吻、強制性交得逞,少女表示電影結束了,工作人員可能會進入包廂,男子才結束。男子辯稱是合意發生性行為,且不知道未滿14歲。
但法官審酌雙方對話紀錄、證人證詞及被告事後多次向少女道歉、詢問是否會被提告等情形,認定其辯詞不足採信。審酌男子為滿足個人性慾,即對少女為前述犯行,考量被告歷經本案偵審程序均否認犯行,迄今亦未與少女達成和解或彌補其所受損害等犯後態度,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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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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