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高風險場所納管制度,成功降低火災發生件數。(圖/董雨菲攝)

記者董雨菲/桃園報導

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首創高風險場所納管制度,繼今年2月公告第1批高風險場所,納管近千家工廠及倉庫後,火災件數也比較去年下降,第二波再納管254家,總家數達到1,250家。

位在龍潭這間倉儲,是桃園高風險管制場所,廠房外張貼明顯的危害圖式,還有廠區配置圖,環保局人員一一查核化學物品擺放位置是否確實,還有災害搶救裝備等,管理權人須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登記,也要提報消防和防災改善方案,如果違反可處新台幣5到10萬元罰鍰。

根據消防局統計,今年1到9月桃園工廠火災30件、倉庫12件,共計42件,較去年同期下降17.6%,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首創高風險場所納管制度,今年2月公告納管第1批高風險場所,涵蓋工廠、公共危險物品、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和低溫冷凍倉儲等近千家工廠及倉庫。

為了從源頭防範災害,今年11月底,桃園將再納管第二批高風險場所,納入有潛在風險的資源回收場、再利用廠、廢棄物處理廠和易燃廢棄物堆棄置場址等254家,納管家數達1,2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