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廣告誇大成交件數遭公平會警示 業者宣稱成交115戶實際僅30戶 M傳媒
高雄不動產仲介業者因在廣告中誇大成交件數,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該公司宣稱在高雄左營區「浪琴嶼」社區成交115戶、「悅誠」社區成交18戶,但實際查無佐證資料,手寫銷售數量僅為廣告所載的一半不到,最終遭公平會予以警示處分。
事件經過:廣告與現實的巨大落差
本案起因於民眾檢舉,指稱仲介公司在廣告傳單中誇大成交數字。公平會介入調查後發現,實際成交量僅約30戶,與廣告宣稱的上百戶差距甚大,構成虛偽不實、足以誤導消費者的廣告行為。
公平會指出,房仲業者在廣告中若刊載成交紀錄,必須提供可靠的佐證資料,否則不僅容易誤導消費者,更可能涉及違法。此案例顯示出房地產市場中,部分業者可能透過誇大成交業績來吸引客戶,卻缺乏實際數據支持。
處分理由:情節輕微予以警示
雖然認定違法,但公平會考量該廣告張貼時間不到兩個月,且期間並無新增成交紀錄,該公司也已將廣告修改,因此認為情節輕微,最終以警示處分收場。這種處理方式顯示主管機關在執法時,會綜合考量違法情節的嚴重性與業者的改正態度。
業界警示:廣告宣傳須有憑有據
公平會特別強調,只有「有憑有據」的廣告,才能真正取得買賣雙方的信任。業者應該避免使用誇大不實的宣傳手法,否則不僅可能損及商譽,還可能面臨法律責任。此案例也提醒消費者,面對房仲業者的成交數據宣傳,應保持審慎態度,可要求業者提供具體證明。
M觀點 這起案例為房仲業者敲響警鐘,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誠實宣傳才是長久經營之道。公平會的處分顯示,即使情節輕微,主管機關仍會對不實廣告行為採取行動。對於消費者而言,選擇房仲業者時,不應只相信廣告上的數字,而應多方查證,選擇信譽良好的業者,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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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