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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診所醫師對前來復健的女子猥褻,觸碰搓揉胸部乳頭,台北地院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判刑8月。
台北松山一間診所詹姓醫師,對前來復健的女子猥褻,於113年1月24日,在診所內利用觸診機會,以手隔著衣物搓揉女子右側胸部並觸碰乳頭,以此方式為猥褻行為1次。於113年1月26日16時4分至5分許,在診所內,先後以左手隔著衣服搓揉女子左側胸部、左側胸部乳頭、以右手隔著衣服搓揉右側胸部、左側胸部,以此方式為猥褻行為1次。
法院審酌被告為一己私慾,對告訴人猥褻,告訴人身心受創,念被告坦承犯行,與告訴人以達成調解並已全部履行,告訴人亦同意不再追究,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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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