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沒動工卻催繳二期款!建商合約藏「這條陷阱」消費者氣炸:根本搶錢 M傳媒
「建案還是空地沒有施工,建商卻堅持要收第二期款項!」一位購買預售屋的消費者無奈表示,去年5月簽約時銷售人員保證年底會開工,並附上詳細的付款時間表,但如今到了今年9月,工地仍然只有零零散散的外部施工,建商卻依合約寄來第二期款項繳費通知,讓消費者感到相當不公平。
合約條款藏陷阱 消費者陷兩難
該消費者透露,與業務反應後只得到打哈哈的回應,詢問當地議員後發現只能透過消費糾紛管道處理,但這需要相當長的時間。而建商設定的繳費期限卻有時間壓力,超過期限還需要補繳利息給建商。
更令人擔憂的是,經過仔細審視合約後發現,建商很聰明地將款項定義為「土地款項」而非「工程款項」,這讓建商在法律層面上立於不敗之地。消費者無奈表示:「房子買了,錢該付的都會付,但明明沒有施工卻要收費,感覺真的很差。工程延期可以體諒,但進度嚴重落後卻還要照常付款,實在難以接受。」
預售屋常見糾紛 專家提出解方
針對這類預售屋糾紛,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張欣民表示:「這是典型的預售屋交易糾紛,消費者往往處於弱勢。建商透過合約設計,將付款條件與工程進度脫鉤,讓消費者即使面對工程延宕仍必須按時付款。」
法律專家建議消費者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 書面正式抗議:透過存證信函正式向建商表達異議,保留法律證據
2. 聯合其他住戶:尋找其他有相同情況的預購戶,集體向建商施壓
3. 向主管機關檢舉:向縣市政府建管單位或消保官提出申訴
4. 尋求專業協助:諮詢專業律師或消保團體
預防勝於治療 簽約前應注意事項
房產律師李明哲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預售屋時應該注意:
「簽約前務必仔細審閱合約條款,特別是付款條件與工程進度的關聯性。理想情況下,應該要求將付款進度與實際工程進度掛鉤,並在合約中明定工程延宕時的處理機制。」
同時,消費者也可以要求建商提供更詳細的工程進度表,並在合約中註明如果工程進度落後達到一定比例時,應有相對應的付款調整機制。
主管機關應加強把關
近年來預售屋糾紛頻傳,顯示現行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呼籲主管機關應該加強對預售屋交易的管理,特別是要求建商將付款進度與工程進度合理連結,避免類似糾紛一再發生。
M觀點 消費者權益需自立自強
在現行制度下,消費者還是需要靠自己多注意合約內容,簽約前最好能尋求專業人士協助審閱合約條款。同時也應該保留所有與建商溝通的記錄,以備不時之需。唯有如此,才能在遇到糾紛時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延伸閱讀:
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