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新法恐引爆三方風暴!全聯會急提6大主張:強制續約、斷水電都非解方 M傳媒
近期《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討論引發社會關注。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聯會)日前由理事長劉貞君率領全國 19 縣市地方公會理事長,前往內政部座談,提出多項建言。全聯會強調,修法不應僅從房客保障的角度出發,而應兼顧房東、房客與業者三方權益,才能維持租賃市場長期穩定。
全聯會指出,近期討論的「最低三年租期」以及「強制續約」等構想,雖然初衷是保障承租人,但在實務上卻可能產生反效果。若房客不願配合,房東可能因契約過度僵化而失去彈性,甚至衍生出惡意承租人利用漏洞佔用的問題,反而破壞市場信任。對此,全聯會認為應尊重契約自由,並加強現有糾紛解決機制,而非一味延長租期。
在房東權益部分,全聯會建議修正《公證法》第十三條,讓經公證的租約在房客欠租情況下能更快啟動強制執行,避免房東陷入曠日廢時的訴訟。對於「斷水斷電」措施,全聯會也直言並非良方,可能引發人身與財產糾紛,反而應透過公證制度提升契約執行力,以抑制所謂「租霸」現象。
關於租金調漲機制,全聯會主張應回歸市場供需,不宜過度干預。業者普遍認為房東多半追求穩定房客,並無大幅漲租的誘因,若漲幅脫離市場行情,反而會造成空置增加,對各方都不利。
值得肯定的是,全聯會對於本次修法中針對年輕家庭的租屋支持措施表達支持。例如社會住宅承租年限延長至十二年、租金補貼加碼與條件放寬,以及對育兒安全設施的補助,都有助於降低年輕世代的租屋壓力,提升婚育環境。
此外,全聯會也提出,若房東選擇將物件委託專業業者包租,也應比照公益出租人享有相關優惠,避免政策對不同型態的出租人產生不公平待遇。
全聯會六大主張
一,反對三年限制租期與強制續約
侵害契約自由,可能助長惡意承租人,反而破壞市場信任。
二,修正《公證法》第十三條
欠租房客經公證催討兩次仍未履行,房東應能快速聲請強制執行。
三,反對斷水斷電作為手段
無法解決惡意佔用,還可能引發人身、財產糾紛。建議強化公證契約的執行效力,保障房東。
四,租金漲幅應回歸市場機制
房東多重視找到穩定房客,並無惡意漲租動機。
五,支持婚育租屋政策利多
贊成社會住宅延長承租年限至 12 年、租金補貼加碼、申請條件放寬,以及育兒設施補助。
六,包租房東納入公益出租人優惠
建議將委託專業業者包租的房東,也納入享有同等政策優惠。
這場座談會除了全聯會與地方公會代表外,也有多個政府單位、學者與 NGO 團體參與,交換意見。全聯會表示,在修法草案尚未定稿前,將持續廣納意見,舉辦論壇,結合律師、公證人與消費者團體的建議,共同推動更符合社會需求的政策。
M觀點 租賃市場的平衡點並不好找。如何在保障房客居住權利的同時,不讓房東的風險過度增加,並兼顧業者的經營空間,是修法過程中的最大挑戰。只有在三方聲音都被充分納入後,所謂的「居住正義」才可能真正落實。圖/租賃全聯會
延伸閱讀:
新聞來源:賴傳媒、記者爆料網